学校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以国家公派、地方公派、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渠道和平台,不断提升队伍的教学、科研、临床、管理能力和水平,为服务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和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1)项目介绍
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选拔并资助优秀人才至科技教育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进行留学深造。
(2)申请人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②学校在编在岗教医护职工,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④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⑤符合申报项目所要求的外语条件,可参考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
⑥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3)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根据项目具体规定,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4)项目类别
更多项目信息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查询,或联系对外合作交流处咨询。
联系人:杨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22910
(5)政策规定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试行)(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96)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附件)
(6)申报通知
效果出来后提供链接
(1)项目介绍
由云南省教育厅组织选拔和资助优秀人才至国外进行留学深造,培养支持云南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复合型、创新型高层次人才。
(2)申请人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②学校在编在岗教医护职工,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④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⑤符合申报项目所要求的外语条件。
⑥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3)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根据项目具体规定,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4)项目类别
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面上项目:面向云南省高等学校,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员,以个人对外自行联系方式派出。
地方公派出国留学子项目:学校根据人才培养需求,自拟项目申报,可制定3年人才培养规划,分阶段派出。下设学科建设成组配套项目、思政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成班项目等,具体以当年选派通知为准。
(5)资助类别和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个月、6个月
访问学者:6个月、12个月
博士后:6个月、12个月、24个月
成组配套:3个月、6个月
成班选派:3个月
(6)资助标准
以当年选派通知为准。
(7)政策规定
云南省教育系统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https://www.yn.gov.cn/ztgg/lqhm/hmzc/jyfz/202201/t20220104_234083.html
(8)申报通知
(1)项目介绍
单位公派出国(境)留学是指学校及各二级单位除国家、地方公派留学途径之外,通过对外交流渠道,获得国内外有关经费支持,经学校审批同意,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派出在编在岗教医护职工赴国(境)外相关机构进行3个月及以上的访学研修或攻读学位,助推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2)申请人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道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业务精良,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无违法违纪记录。
②身心健康,符合公派出国(境)留学体检的有关规定。
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④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⑤申请人原则上本科毕业来校工作3年及以上;研究生毕业来校工作2年及以上。经所在单位推荐、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属国家、省人才工程项目以及省、市、学校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学校重点发展学科和领域的急缺人才,可不受来校工作年限限制。
⑥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
(3)选派类别及时间
访问学者、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及博士后研究人员。
留学期限以国(境)外院校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上学习时限为准。
(4)政策规定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加强单位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https://www.yn.gov.cn/ztgg/lqhm/hmzc/jyfz/202201/t20220104_234160.html
《bat365在线平台单位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教职工可从学校OA账户查询下载)
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1)申请人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记录。
②在校学生,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④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⑤符合申报项目所要求的外语条件,可参考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
⑥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2)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根据项目具体规定,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3)项目类别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
日本大阪齿科大学博士研究生项目
日本大阪齿科大学每年面向上海交通大学口腔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等8所中国友好合作院校提供攻读该校博士研究生的名额。我校于2018年与大阪齿科大学建立合作关系以来,截至2023年2月,已有6名学生申请并顺利通过入学考试,目前在该校攻读博士学位。
申请人条件
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品德优良;
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科研能力突出;
③英语口语流利,通过CET-6级考试,有日语基础者优先;
④应届本科生或研究生。
申请时间:
每年4-5月,以具体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