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2023年第三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进行了评审推荐。现将拟推荐课程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3日。如对评审推荐结果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3日16:00 前向学校教务处项目管理办公室或学校纪检处反映。
监督电话:教务处项目管理办公室:0871—65922955 学校纪检处:0871—65922981
附件:第三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拟推荐课程名单/upload/20231226/202312260940252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