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bat365在线平台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宿舍网)是我校校园计算机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基础设施之一。为保障宿舍网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倡导学生合法、安全、文明上网,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学校针对本校校园计算机网络及其用户所制定的《bat365在线平台校园网络管理暂行规定》等校内配套规章制度同时适用于宿舍网及其用户。
第三条 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学生宿舍网管理者、使用者。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学校成立“bat365在线平台学生宿舍网监察工作组”(以下简称网监组),网监组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部、计划财务处、团委、后勤服务发展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监组主要职责:
(一)对宿舍网用户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和监察活动;
(二)开展宿舍网络信息监测工作;
(三)保障宿舍网设在各楼的设备安全;
(四)研究并协调解决宿舍网在运行、使用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五)研究提出与宿舍网相关的重大违规事件的处理意见;
(六)协调处理与宿舍网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具体负责宿舍网设施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
第六条 聘任具有相应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且时间与精力有保证的学生担任学生网络管理员(以下简称学生网管员),协助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具体负责宿舍网设施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学生网管员由网监组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聘任、考核、备案,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技术培训和日常管理。原则上每幢学生宿舍楼聘1-2名学生网管员,在本楼住宿学生中择优选拔,任期1年,可以续聘。
学生网管员主要职责:
(一)接受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业务指导与管理,受理用户网络申请、身份开户工作,承担学生用户的技术支持,一般网络故障检修;
(二)监督、检查、上报用户涉及宿舍网管理和使用的违规、违纪情况;
(三)用户数据等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备案;
(四)网监组或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学生网管员在聘任期内主动辞职的,应至少提前两周首先向学生宿舍网监组提出申请,由学生宿舍网监组批准;对于聘任期内不称职的学生网管,由学生宿舍网监组提出解聘。辞职或解聘获得批准后,当事人应认真办理工作移交之后才能离任。
第二章 开户、销户
第八条 实行入网实名制,一人一个账户。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每年根据入学名单开设实名上网所需账号及初始密码,由申请人持本人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到中心网络办公室登记缴费,开通激活。用户负责本人账户和密码管理,并承担本人账户产生的经济及法律后果,不得转让他人或偷盗他人账户。
第九条 因学籍处理、学籍异动的学生或非正常离校的学生,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根据有关文件核销相应账户。因宿舍变动等原因需要集体销户的,由后勤服务发展中心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供宿舍变动详细材料,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办理腾空宿舍原用户的销户手续。学生毕业办理离校手续时必须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注销账户。若使用期限过期后1个月仍未续费的用户,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对该账户实行销户处理。
第三章 宿舍网收费
第十条 计费采用“包月”“包年”制。收费标准为:40元包月,320元包年。开通计费周期自交费开通之日起按自然月(或自然年)计算,如2月18日开通一个月,开通计费时间为2月18日至3月19日0点;3月20日开通一年,开通计费时间至下一年的3月21日0点。
第十一条 对于包年用户,在使用时间不满8个月的期限内可以办理退费销户业务,开户之日至退费销户之日期间的服务费按包月计费,其余部分退还给用户,退费同时进行销户处理。包月用户不办理退费手续。
第四章 开放及管理
第十二条 宿舍网用户使用计算机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服从管理,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电线,在人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电源。
第十三条 宿舍网管理者、用户应自觉维护宿舍网信息点插座、网线、接入模块、光缆、交换机等一切网络设备的安全,任何人不得占用、更换、破坏、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位置、形态和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和系统配置,不得擅自登录网络设备。不得在主干线路上和客户端增加网络设备。严禁私自接线、非法接入宿舍网、破坏网络设施等行为,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当事人承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学生宿舍网的服务对象的本校在校生,不对校内其他单位、个人、和校外人员开放。经现有用户授权使用的,授权人对被授权人负有管理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 用户计算机应安装防杀病毒软件和操作系统补丁自动更新程序,并定期升级病毒库,定期查杀病毒。因用户计算机感染病毒并严重影响其它用户上网的,一经查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网上公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页)病毒机用户名单,同时查封该机连接端口,以确保他人正常上网,仅当该机病毒被完全清除后再开通网络,并对用户进行减少两周入网时间的处罚。
第十六条 鉴于P2P等网络应用会大量占用网络带宽,特别是对校园网出口带宽的大量占用会直接影响网络的畅通。为了保障宿舍网现有带宽资源的合理使用,维护宿舍网的正常运行和畅通,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限制或关闭此类应用。
第十七条 用户申请的网络接入服务仅供本人使用,用户不得利用宿舍网对外提供任何网络信息服务,如Telnet、E-Mail、FTP、Web、BBS等;不得利用宿舍网发布商业广告或从事商业活动。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网监组有权立即停止该用户的网络连接。
第十八条 宿舍网用户应当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从事学习和工作,不得利用宿舍网发布、传播不良或有害信息,不得使用宿舍网或通过使用宿舍网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色情、暴力、毒品、恐怖等活动。
第十九条 客户端如发生故障,用户应在工作时间内及时通知本宿舍楼学生网管员。经检查若为网络故障,则48小时内解决;若因设备故障或不可抗力导致超过48小时未解决的,用户在原有申请的日期上顺延网络故障停网的日期。若为计算机故障,则不在网管员职责范围。宿舍网因断电或设备维护而停网的,有关部门将在公告栏和校园网提前通知。
第二十条 为进一步提高网络服务质量,网监组应注意收集并解决学生宿舍网相关问题;设立学生宿舍网服务信箱,用于接受学生用户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第五章 相关责任及网络监控
第二十一条 宿舍网用户应对其所有的网络行为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加强对包括宿舍网在内的整个校园网的日常技术监管,对违反本办法的宿舍网络用户可直接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以下处理:
1. 警告;
2. 勒令改正;
3. 取消网络接入资格10至60天;
4.
终止相应网络服务。
第二十三条 用户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校园网管理规定,合理利用网络资源,合法、安全、文明用网。对于非法盗用用户密码、IP地址或非法将设备接入学生宿舍网,干扰和破坏学生宿舍网的正常运行的用户,除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外,同时注销用户,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或行政处分;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国家、集体和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宿舍网用户和学生网管员,有义务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法、违规的人或事予以制止,同时向网监组举报;有义务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网监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