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理严格遵循“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自身力量并迅速联系心理咨询教师等有关方面快速开展各项心理疏导救援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突发心理事件发生后在场学生或学生干部在知道事件之后应立即通知班主任。
三、班主任、辅导员在接到学生电话时,应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导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采取措施情况、进展和下一步打算等。
四、班主任、辅导员应根据学生的心理状况,及时联系学院心理咨询教师。
五、班主任、辅导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观察询问问题学生的当前状态,评估其心理的稳定状况;若特殊原因不能立即赶到现场的,应通知就近学生或学生干部进行监管陪伴,保持与问题学生的通讯畅通状态。若未能在第一时间联系到问题学生本人的情况下,要做到:
1.不间断联系学生本人,要求其友人提供信息协助寻找,安排班级同学在其可能出现的地方巡查;
2.通知学院心理指导老师、学院有关领导请求支援,商议对策;
3.联系学生家人,沟通情况,使其配合校方的寻找行动;
4.必要情况下,向学院领导请示,请求公安部门协助寻找。
六、在确定危机状态解除前的72小时里,安排同班级学生、学生干部或室友对其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必要时可向校方申请医护及保卫部门的特殊监管,直至学生本人的法定监护人接管主要监护责任。
七、突发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班级心理委员以及宿舍心理委员要对事件的处理做细致记录,并进行存档;
八、心理辅导站工作人员要对事件的处理过程详细备案,对已存档的学生心理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便于院校两级有关部门及专家对事件发展和学生状况进行及时评估;
九、事件处理完结后,心理辅导站工作人员要认真总结处理的经验,以便完善今后的工作。
十、学院各相关部门人员违反本预案有关规定要求导致突发事件处理受到影响或者导致事态扩大,给相关责任人及其主管人员以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