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呈贡校区学生教育管理值班由人文与管理学院全体教师及兼职班主任等承担。
2.每月25日前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征求教师意见后统一安排值班,值班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室。
3.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值班,认真履行学校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值班工作职责。
4.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夜班值班,时间17:00至次日8:30;星期六、星期日和节假日值班,时间8:30至次日8:30。
5.值班人员要高度重视学生和公共财产的安全;深入细致地做好值班期间的宿舍巡查、考勤等日常工作尤其是妥善处置学生生病、违纪、斗殴等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保持通讯畅通;遇紧急、重大事宜要及时向学院领导和上级汇报。
6.每晚随机抽查4间以上宿舍,认真核实学生就寝情况并在22:30上报学校总值班及学生处。
7.值班人员必须在学校指定的值班室住宿,注意自身安全。
8.值班期间发现安全隐患和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学校总值班和学院领导。
9. 值班安排表下发后,原则上不随意更换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请至少提前一天将调班情况向学院报告,以便上报学校总值班。
10.如出现随意调班、值班脱岗等现象,由值班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11.学院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定期通报。凡发现值班人员无故脱岗或未认真执行值班制度,造成工作延误或不良影响者,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