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是学校沟通和联系广大师生、家长、社会的重要渠道;起着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师生、家长、社会关心学校、热爱学院、建设学院的积极性,维护安全团结政治局面的作用。为加强人文与管理学院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行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制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
二、信访工作程序
( 一 ) 来信办理
1.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登记编号;
2.分类报送有关领导阅批;
3.凡署名寄学院领导的信件直接送至有关学院领导本人阅批;
4.根据学院领导批示及管理权限分级归口办理;
5.对事关学院发展建设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来信及领导批示和办理结果,视情况在适当范围公布;
6.做好存档工作,按来信类别,整理后存档。
( 二 ) 来访接待
1.相关单位热情接待来访人员;
2.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了解来访人来访的目的、要求及反映的主要问题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来访记录;
3.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应说明理由或原因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应由所属处组解决的问题,通知其处组接待处理;
4.需向领导汇报、请示的,报送有关领导审批办理;
5.对重要来访、突发性或重大集体上访,要有相关领导接待;
6.做好存档工作,来访处理完毕,按来访类别整理相关材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