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管理学院教师试讲制度

  

试讲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试讲,可以了解教师对教材内容的理解与掌握程度,了解教师组织教学的能力及水平,有利于学院对教师的培养、考察与使用。为确保师资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特建立本制度。

一、试讲对象

试讲制度不仅适用于初次开课的青年教师,也适用于第一次担任新课程和选修课的教师。因工作较长时期脱离教学岗位后又重新任课的教师也必须试讲。

二、试讲组织

1.试讲工作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并指定3名以上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评议小组。试讲后进行评议。评议小组综合评议意见,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将评议结果通知试讲教师。

2.评议的办法适用于初次开课的青年教师。对于开新课程和选修课的讲师以上的教师,采取试讲与讨论相结合的办法,变试讲为教学方法的学术讨论。

3.教研室给青年教师分配讲课任务后,要给予充分的备课时间。青年教师在备好所讲授课程内容的三分之二时,即可提出试讲申请,并提交备课笔记或讲稿。

4.教研室主任会同试讲评议小组,审查试讲教师提交的备课笔记,听取试讲教师备课情况的汇报,考查其对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理解的准确性、深度、广度等,视其准备情况,确定能否试讲,并通知试讲内容和时间。

5.试讲活动由教研室主任主持,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

三、试讲要求

1.按规定携带教材、教案、讲稿及有关教具至少提前 5 分钟到达上课教室;

2.应按既定的教案进行,各章、节及整个课程的教学目的要明确;

3.讲授要保证科学性,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

4.讲授要有系统性,做到重点突出,循序渐进;

5.讲授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学生应用理论去解决实际问题;

6.讲授要有高度的思想性,达到教书育人的教学目的;

7.讲授要有艺术性。包括教师授课必须讲普通话,板书、板图布置合理,标题明显,书写工整,适当地利用各种教具;

8.教师应做到穿着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

四、试讲评议

评议前先由试讲教师介绍授课的组织、构思与体会,并进行答辩,然后由全体听课教师进行评议。教师经多次试讲,水平未达要求者,应暂缓开课。另开新课的教师,经多次试讲未达要求者,不宜开新课。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经多次试讲仍无明显提高者,应暂缓讲课。

评议可参照以下几点标准进行:

1.内容安排紧凑,时间分配合理;

2.教学目的明确,重点突出,难点讲解透彻;

3.概念表述准确,讲课条理清楚;

4.教学方法运用恰当,理论联系实际,举例生动贴切;

5.板书工整或多媒体课件制作精美、布局合理、用字规范;

6.用普通话讲课,语言准确,有较好的表达能力,生动形象,有吸引力;

7.合理使用教具,示范操作熟练;

8.具有一定的双语教学能力。

五、有关说明

试讲制度不仅是审查青年教师备课或确定其能否开课的手段之一,而且是培养和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的有力措施,同时可以发现人才。因此,各教研室务必认真执行试讲制度。对于初次开新课程和选修课的老教师,把试讲和讲座结合起来,可活跃学术氛围,提高学术水平。

六、本制度由人文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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